問:經常會碰到自來水表總表與分表計量不一致,這是什么原因?
答:存在這種問題的原因有以下幾種原因:
一、分表沒有實施首檢
由于供水部門只管總表檢定, 分表沒有實行使用前首檢, 使水表因長途運輸劇烈撞擊等原因, 造成水表的誤差改變, 同時無法將假冒偽劣水表淘汰出局。
二、安裝質量
水表的安裝質量是水表計量準確的前提, 若安裝位置不良, 環境潮濕、安裝位置傾斜等均會造成水表超差。
三、分表使用年限超過法定年限
根據5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實施檢定的有關規定6 中規定: 生活用水表只作首次強制檢定, 到期輪換, 其中15mm~ 25mm 口徑的使用期為6 年, 大于25mm小于50mm 口徑的使用期為4 年。由于南靖縣沒有執行到期輪換的規定, 致使大部分水表用了一、二十年還在使用, 準不準沒人管, 水損大就分攤。以南靖縣舊城改造一期工程為例, 水表計量誤差達10. 5%。
四、水表的質量問題
由于分表是由單位、開發商或用水戶自行購買安裝, 較少考慮水表質量優劣, 造成有些人購買水表只考慮價格, 把假冒偽劣水表買回來, 又沒有經過計量檢定就安裝使用。以南靖縣某幢宿舍樓為例, 其分表均采用假冒寧波產的劣質水表, 且沒有經過首檢。
五、水表故障
水表在運行中由于水質不凈,水的壓力不均衡, 水在管道中充滿、不夠等原因, 造成水表在運行中產生了影響靈敏度、偷停、行走慢、行走快等故障, 也是造成總表與分表不符的原因之一。
六、人為偷水